|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彩超仪、高档彩超仪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报名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拟提供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彩超仪、高档彩超仪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033-184SF2018007) 3、预算编号:01-18-23577,01-18-235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两个独立包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报名。包件一:彩超仪,数量1,预算250万元;包件二:高档彩超仪,数量1,预算280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5300000.00元(国库资金:53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5.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4楼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1 12: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11 12: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浦东新区川环南路49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 | | 邮编:201200 | 邮编:200122 | | | 联系人:金老师 | 联系人:王玉凤、余日红 | | | 电话:86-21-58981990 | 电话:86-21-58300777*8011、8015 | | | 传真:86-21-58920749 | 传真:86-21-58304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