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0日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庄浪县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脱硫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0日
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庄浪县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脱硫除尘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LJ-PLC2018-020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布袋防尘 | 项 | 1 | | 2 | 气液乳化脱硫 | 项 | 1 |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需求 1.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待设备运送至现场安装、调试,由相关专家检验合格后,由买方支付合同额的20%,待设备正常运行至一年再支付30%,在设备运行无重大故障时可在第二年付总额的4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年内付清; 2.要求在当地有长驻维修技术支持人员; 3.要求向采购人和直接使用人提供所需产品的使用规范等; 4.安装过程中积极配合采购人和维修工程师共同参与产品的验收、安装; 5.向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提供正确使用指导。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投资金额为330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3.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供应商须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6月26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0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庄浪县建设大厦3楼308室 邮 编:744600 联系人:闫阜东 电 话:15293339981 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邮 编:744000 联系人:刘文卓 电 话:13649339563 座 机:0933-8888318
来源:甘肃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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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甘肃 招标 设备 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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