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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21日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于下午发布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8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6月21日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8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8-ZB0530 2.2项目名称: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8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二次)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内容:(一)为全市432个行政村每村放映数字电影不少于8场,要求2018年完成放映场次数达到3456场;(二)科学制定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实施计划,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三)围绕电影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放映活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依法治国理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提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服务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2.6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10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1.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电影放映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具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经营区域需包含玉溪市行政区域)并能够合法使用农村公益版权影片;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所以投标人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4.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4.4纸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4.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4.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合法使用农村公益版权影片证明材料; 4.4.3提供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4.4.4由投标人作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4.5提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或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一份(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的完整信息内容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11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按招标文件中附有的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交款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2日14:00时~14: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14:30时。 6.3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 6.4投标文件除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6.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 联系人:普师 0877-279510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电话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系人:彭海静、柏洋 日期:2018年6月21日 备注: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企业需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0877-6694256(信息科) 400-9618-998(北京筑龙)
来源:云南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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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 招标 项目 工程 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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