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1日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于下午发布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PTXC20171135-1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6月21日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TXC2017113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政府 联系方式:小翁0594-22920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4-2855533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备养老服务经营范围)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2)、3));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2:3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委托,对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PTXC20171135-1 二、项目名称: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三、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1 | 荔城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 5年 | 按政策性 补贴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四、时间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1) 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2018 年 7 月 12 日8:30 ,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招标文件下载及网上投标文件: 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资格标准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备养老服务经营范围)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2)、3));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3588。 2)标书费、邮购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 79880188000047251。 八、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和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政府 电 话:0594-2292049 联系人:小 翁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电子信箱:ptxc2009@163.com 电 话:0594-2855533 联 系 人:小 吴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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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备 租赁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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