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于下午发布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会议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JYL-ZFCG-20180012)公开招标公告6月22日 |
| 时间:2018-06-22 11: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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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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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于下午发布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会议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JYL-ZFCG-20180012)公开招标公告6月22日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会议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JYL-ZFCG-20180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会议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会议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TJYL-ZFCG-20180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是 三、项目预算 71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若为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如为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扫描件;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函);8、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6-22 到 2018-06-2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四号楼2门6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发售,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3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7-1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四号楼2门6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娜 2.联系方式:022-879307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建超:2750866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四号楼2门6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9307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系统建设、车辆出入管理、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等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111三院招标文件.doc 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
来源:天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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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监控 采购 招标文件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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