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临沭县农业局 地址:临沭县驻地 联系方式:0539-5251937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常林路105号 联系方式:1475399944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沭县农业局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9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名 称 | 数 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A包 | 种植业建设 | 一宗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人资格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3.975万元 | B包 | 畜牧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建设 | 一宗 | 59万元 | C包 | 水肥一体化设备及宣传材料 | 一宗 | 73.525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每日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9室,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3.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现场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按顺序成册装订。 4.售价:200元/份 五、公告期限: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刘 博联系电话:1475399944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采购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水肥一体化设备及宣传材料。 数量:三个包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