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湟中县上新庄镇中心学校上新庄初级中学校园美化(陆月)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2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湟中县上新庄镇中心学校上新庄初级中学校园美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盛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湟中县上新庄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湟中县上新庄镇中心学校上新庄初级中学校园美化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湟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