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汛(2018)期救灾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28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汛期救灾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达日县民政局委托,拟对汛期救灾物资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部门:达日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9-8428891 |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