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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28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于下午发布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8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4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市繁荣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李先生0431-853748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13514460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8-479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所需的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前期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内容提交密封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2.1 新校区地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位于雾开河大街以东、国色天莲项目以北、东小岭屯以南。总占地面积为60.36万平方米,本项目拟在新校区建设教学科研楼、实验实训中心等共计23栋建筑,建筑面积152209.79平方米。及运动场、场区硬化路面、停车场等公共配套项目。 2.2招标范围:项目所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 2.3标段划分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环境影响评价,预算为9.9万元、二标段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预算为9.9万元。 2.4服务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5服务周期: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或者曾获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职称。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近三年(2013-2015年)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繁荣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537485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14460718 2018年6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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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 资格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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