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8日闽南师范大学于上午发布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8日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瑞京学生公寓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瑞京学生公寓中央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CCG(2018)02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611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6-25914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6-21611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楼号 | 屋顶结构 | 宿舍层数 | 房间数量 | 单间住人数 | 总住人数 | 独立/公共卫生间 | IC卡水控机数 | 每天最少热水供应量(吨) | A北 | 平面屋顶 | 6层 | 88 | 6 | 528 | 公共卫生间 | 144 | 21.12 | A南 | 平面屋顶 | 6层 | 126 | 6 | 756 | 公共卫生间 | 204 | 30.24 | B北 | 平面屋顶 | 6层 | 132 | 6 | 792 | 公共卫生间 | 216 | 31.68 | B南 | 平面屋顶 | 6层 | 132 | 6 | 792 | 公共卫生间 | 216 | 31.68 | C北 | 平面屋顶 | 6层 | 104 | 6 | 624 | 公共卫生间 | 168 | 24.96 | C南 | 平面屋顶 | 6层 | 84 | 6 | 504 | 公共卫生间 | 132 | 20.16 | D南 | 平面屋顶 | 6层 | 133 | 6 | 798 | 独立卫生间 | 133 | 31.92 | D北 | 平面屋顶 | 6层 | 253 | 6 | 1518 | 独立卫生间 | 253 | 60.72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 投标人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1.2.2 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5.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1.5.2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体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技术商务卷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 6 月 27 日至2018年 7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提供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 投标人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1.2.2 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5.2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体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技术商务卷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完整、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福建闽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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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中标 电子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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