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第三中学校于上午发布临汾市第三中学校楼体外墙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6月28日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临汾市第三中学校楼体外墙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为该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材料、施工设备、检验和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三中学校楼体外墙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政采招[2018]16号 三、项目预算:6333397.15元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汾市第三中学校楼体外墙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临汾市第三中学校楼体外墙改造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6)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六、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全部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仅用于报名,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入晋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未提供全部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共交易中心三楼313室 联系电话:0357—2105008 八、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会 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勘察并进行招标答疑。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评标4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第三中学校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三中巷 联系人:刘永波 联系电话:15835706166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路原临汾宾馆 项目联系人:赵艳霞 联系电话:0357-7188596
来源:山西山西省临汾市第三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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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工程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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