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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18]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汽油囚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29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汽油囚车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SC-HW-057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16号 联系方式:029-862240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汽油囚车采购 采购预算:¥30万元 项目用途:执法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14:00整; 2.谈判时间:2018年7月9日14:00整; 3.谈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5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磊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7;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来源:陕西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招标 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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