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桥镇进博会灯光设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上投标人员查询情况表无在建项目)(加盖公章)5)上海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相关租赁合同(注册地为外省市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桥镇进博会灯光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06-122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74797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虹桥镇进博会灯光设备改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按甲方需求 6、交付日期:按甲方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18749000.00元(国库资金:18749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0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 其他资质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上投标人员查询情况表无在建项目)(加盖公章)5)上海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相关租赁合同(注册地为外省市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29 17:00:00至2018-07-0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18年6月2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6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前务必先电话确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套至中春路7001号5号楼502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2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中春路7001号5号楼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吴中路1136号 | 地址:中春路7001号5号楼502室 | | | 邮编:201103 | 邮编:200000 | | | 联系人:施敏斐 | 联系人:任卫华 | | | 电话:64060148 | 电话:15800683470 | | | 传真:64060148 | 传真:643970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