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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2日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下午发布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勘查及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勘查及水资源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YC18334075(ZB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农安县 联系方式: 刘莉 0431-832154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勘查及水资源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075(ZBK)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勘查及水资源论证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地质勘查及水资源论证项目 2.2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项目地质勘查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农安县2018年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灌溉井项目水资源论证方案编制 2.3 项目地点:农安县。 2.4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5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第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球物理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②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获得ISO9001认证。③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④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2)第二标段:①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②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③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2 投标人近二年有本地相关工作经验,并实施过相类似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此项目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第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5)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7)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二项; (10)报名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11)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6)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二项; (9)报名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10)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11)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 以上证件报名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如有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所有发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第二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农安县 联系人: 刘莉 电 话:0431-83215454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第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球物理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②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获得ISO9001认证。③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④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2)第二标段:①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②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③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3.2 投标人近二年有本地相关工作经验,并实施过相类似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此项目的能力。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所在地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资料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农安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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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粮食 工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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