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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7月)室大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2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农业博览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室大门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室大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GCJT18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农业博览园 地址:净月大街4775号 联系方式:张工 0431-81985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许工 0431-81150785-80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正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24.986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室大门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GCJT1817 采购任务编号:JM-2018-06-10952 1、招标条件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农业博览园的委托,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对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室大门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农业博览园连栋智能温室大门改造项目 2.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农业博览园。 2.4采购预算224.9867 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交付并完成验收 2.6招标范围:包括将原有门楼拆除,新建门楼主体结构采用钢架结构,屋面采用夹胶钢化玻璃,顶面通过结构找坡,采用有组织排水,详见工程量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3.4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任意一年); 3.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供应商近三年(2015-2017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1项及以上;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埠供应商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3.1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须在竞谈文件获取的时间内)】。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015-2017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埠供应商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竞谈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竞谈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在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4日的上午8:30-16: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谈文件。 4.2 竞谈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将于2018年7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7、公示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上发布。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交纳账户:长春市财政局 账号:7570120109019546-04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康平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交纳账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生态大街支行 账号:158838854429到账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净月大街4775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闫工、许工 联系电话:0431-81985266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传 真:0431-81150785
来源:吉林长春农业博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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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招标 长春 项目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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