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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3日四平市中医医院于上午发布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7月3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平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DFHT2018-0617-GC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666号 联系方式:徐主任 0434-6125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岩、辛华军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617-GC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 2.2 项目概况:四平市中医医院三楼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29.9518万元。 2.3 建设地点:四平市中医医院院内。 2.4 计划工期: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9月15日,共计 41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一份; (9)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中医医院 地 址: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666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 话:0434-61255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周岩、辛华军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8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5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四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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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建筑 工程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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