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4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成品油、润滑油、润滑脂和煤炭质量抽检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4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受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2018年成品油、润滑油、润滑脂和煤炭质量抽检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1.招标文件编号:GJGK2018108 2.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划批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成品油 | 车用汽油 | 360 | 150 | 车用柴油 | 200 | 车用乙醇汽油 | 40 | 2 | 润滑油 | 汽油机油 | 100 | 40 | 柴油机油 | 100 | 润滑脂 | 50 | 3 | 煤 炭 | 常态化煤质抽检 | 30 | 20 | 冬防期间煤质抽检 | 170 |
备注:包1入围两家机构,评分排名第一位的机构执行河东片区(兰州、兰州新区、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天水、陇南)的抽检,排名第二位的机构执行河西片区(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甘南、临夏)的抽检。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3.项目预算:21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符合承检项目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CMA)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备查,附表认证能力需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全部检验项目; 5.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00:00-23: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报名在线免费下载。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等业务。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9时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9时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七开标厅 8.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止。 9.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保证金按参加项目标段(包)逐笔电汇,即分标段打款。 (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只填写本笔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登记号,登记号可登陆交易系统自行查询,登记号格式为:GS加8位数字。(例如:GS12345678,中间不留空格)。 (5)因登记号不填或错填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办理保证金业务不熟的,请在开标前及时致电0931-2909190,0931-2909303咨询,采取补救措施。 (7)关于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10.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联 系 人:宋晶淼 联系电话:13993170683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系人:冯筝筝 邓旻 联系电话:0931-29092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8年7月4日
来源:甘肃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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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商行政 资格 金昌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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