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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4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上午发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转鼓实验室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4日
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转鼓实验室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转鼓实验室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JDFHT2018-0615-GC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方式:李明君1384313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洪欢0431-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9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DFHT2018-0615-GC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转鼓实验室完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为100%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转鼓实验室完善项目。 2.2建设规模:转鼓实验室装饰、电气、通风等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投资额:39.8975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2.5 计划工期: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计30日历天;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07月04日至2018年0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人:李明君 电 话:138431385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刘洪欢 电 话:0431-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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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春 招标 工程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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