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4日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上午发布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公开招标公告7月4日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 项目编号:ZHWZ2018-321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志坚 项目联系电话:13928031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6-3260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招标编号:ZHWZ2018-321H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 2、项目内容及数量:生物因子在线监测鉴定采样系统3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1,477,500.00)。 注:上述预算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项目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4日~7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电子邮件(wzzb@zhptc.net)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1.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6日09:3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10: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代理机构会议室)。 六、采购信息公示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326090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熊小姐、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方小姐、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传真:0756-3361190; 3、投标保证金及资金来往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广东拱北海关(原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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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珠海 资格 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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