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4日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下午发布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4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JLZB-2018-5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204319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洮南市 联系方式:崔志钦13596841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1820431977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4.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 HC-JLZB-2018-508; 1.3.采购通知编号:项目采购X[20180703]-0493号; 1.4招标范围:洮南市站前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1.5采购预算:人民币914.27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7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8施工地点:洮南市; 1.9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否则不其为合格投标人)及开户许可证; 2.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成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2.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00 ~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无在建工程承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出具包含企业、法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可查询)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07月26日09:30分之前送达至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07月26日09:3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14、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洮南市 联系人:崔志钦 联系电话:1359684121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洮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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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兴安 资格 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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