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5日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于上午发布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所需的公用事业车辆7月5日 |
| 时间:2018-07-05 07: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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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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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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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5日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于上午发布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所需的公用事业车辆7月5日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根据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所需的公用事业车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一、标书编号:X[20180530]-0088二、采购项目:公用事业车辆(吊车)三、项目采购预算:450,000.00元(1台)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2.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2018年任意1个月)。3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18年任意1个月)。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方文件取得方式: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六、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方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2018年任意1个月);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18年任意1个月);5、还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在开标时,以上证件须供应商提供原件备查,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认。七、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7月24日下午3:30时前。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时应提交9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2、不收现金,请提前汇入采购中心账户。(户名: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帐号:22001647138055002145。) 3、未中标方此款退回投标公司基本账户。4、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年7月20日下午4:00时前由投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中心账户,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汇入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在规定日期内汇入保证金的,但没来投标,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九、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下午3:30时十、开标地点: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朝阳镇朝阳大街东1118号政务中心四楼)联系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135100联系人:宋金明联系电话:0435-8244599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时德利联系电话:13894502678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7月4日
来源:吉林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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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辉南县 中标 朝阳 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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