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5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磐石市人民法院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5日
吉林市鼎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磐石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0613Z07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呂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432-62226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磐石市人民法院 地址:磐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康西路299号 联系方式:张晓林 0432-652513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市鼎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微微 0432-62226696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泊逸台小区1号楼10号网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磐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613Z0709-1 一.招标条件 磐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采购项目由磐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磐石市人民法院,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磐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羁押室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688285元。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6.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条件如下: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到2018年7月9日16:00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7月3日到2018年7月9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09时2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 .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U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市鼎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107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石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磐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康西路299号 联 系 人:张晓林 联系电话:0432-65251322 招标机构:吉林市鼎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泊逸台小区1号楼10号网点 联 系 人:吕微微 办公电话: 0432-62226696 2018年7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条件如下: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4.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82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2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2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来源:吉林磐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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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电子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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