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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于下午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6日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18-0607-A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421-29189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地址:朝阳市龙山街四段632号 联系方式:倪新宇0421-2918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光锐、商宏亮0421-7108109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该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M-2018-0607-A010 3、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油、蔬菜、水果、肉类(牛、羊、猪、禽类)、水产、蛋类、调料品、豆制品、奶制品、等农副产品; 二标段:燃气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液化天然气采购与配送 5、资金来源:自筹 6、配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不得将以获取的经营权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如被采购人发现,应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因甲方单位性质特殊,如果因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关规定,包括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非私人人为原因,而影响协议履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将情况通知乙方,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赔偿,乙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因经营方式发生改变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乙方违反上述原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7、配送地点:朝阳辖区。如遇甲方省内拉练或其他军事行动,乙方应跟随甲方队伍进行配送。 8、信息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库间。 6、投标人应为在朝阳市境内注册。 7、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80万元以上,能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8、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 (2)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 (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投标人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隧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及起止时间: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朝阳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招标文件于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以上为一标段提供);①《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为二标段提供)。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 27 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龙山街四段632号 联系人:倪新宇 联系电话:0421-2918930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联系人:张光锐、商宏亮 联系电话:0421-7108109 2018年7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2)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6)投标人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隧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15:47 至 2018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该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M-2018-0607-A010 3、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油、蔬菜、水果、肉类(牛、羊、猪、禽类)、水产、蛋类、调料品、豆制品、奶制品、等农副产品; 二标段:燃气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液化天然气采购与配送 5、资金来源:自筹 6、配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不得将以获取的经营权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如被采购人发现,应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因甲方单位性质特殊,如果因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关规定,包括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非私人人为原因,而影响协议履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将情况通知乙方,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赔偿,乙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因经营方式发生改变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乙方违反上述原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配送地点:朝阳辖区。如遇甲方省内拉练或其他军事行动,乙方应跟随甲方队伍进行配送。 8、信息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库间。 6、投标人应为在朝阳市境内注册。 7、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80万元以上,能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8、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 (2)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 (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投标人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隧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及起止时间: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朝阳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招标文件于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以上为一标段提供);①《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为二标段提供)。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 27 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龙山街四段632号 联系人:倪新宇 联系电话:0421-2918930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联系人:张光锐、商宏亮 联系电话:0421-7108109 2018年7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该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燃气 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M-2018-0607-A010 3、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油、蔬菜、水果、肉类(牛、羊、猪、禽类)、水产、蛋类、调料品、豆制品、奶制品、等农副产品; 二标段:燃气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液化天然气采购与配送 5、资金来源:自筹 6、配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不得将以获取的经营权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如被采购人发现,应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因甲方单位性质特殊,如果因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关规定,包括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非私人人为原因,而影响协议履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将情况通知乙方,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赔偿,乙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因经营方式发生改变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乙方违反上述原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配送地点:朝阳辖区。如遇甲方省内拉练或其他军事行动,乙方应跟随甲方队伍进行配送。 8、信息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库间。 6、投标人应为在朝阳市境内注册。 7、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80万元以上,能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8、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 (2)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副食品供应来源,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 (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投标人自成立至今无食品安全事故,能遵守国家法律、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隧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服务内容),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投标单位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及起止时间: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朝阳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招标文件于2018年7月6日至 2018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以上为一标段提供);①《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为二标段提供)。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 27 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龙山街四段632号 联系人:倪新宇 联系电话:0421-2918930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4段21号3楼(仁和自习室楼上) 联系人:张光锐、商宏亮 联系电话:0421-7108109 2018年7月6日
来源:辽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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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 招标 资格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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