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7日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8-QY159-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A12号楼食堂设备采购安装7月7日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A12号楼食堂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A12号楼食堂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GT2018-QY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3302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 联系方式: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传真:0592-227930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A12号楼食堂设备采购安装,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20:55 至 2018年07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投资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投资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福建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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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厦门 项目 资格 招标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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