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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0日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于下午发布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0日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RHP-C43180010159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松茂 项目联系电话:177969043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容城县罗萨大街 联系方式:金磊 18103121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松茂 17796904300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综合服务大厅东行10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RHP-C431800101590-1 采购人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罗萨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金磊 采购人联系电话:181031219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综合服务大厅东行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松茂 李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6904300 15614306894 采购内容:资产评估机构入围15家。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雄安新区 入围资格有效期: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备案函; 3、须提供2017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拒绝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同一集团公司下的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事业单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备案函; 4)2017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在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8 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松茂 李炫 联系方式:17796904300 15614306894 传真电话:0312-56661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5666156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备案函;3、须提供2017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拒绝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同一集团公司下的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事业单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备案函;4)2017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供应商在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1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河北河北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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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河北 资格 设备 容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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