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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0日黄龙县人民医院于上午发布黄龙县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延时电源、显示屏及宣传灯箱购置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0日
黄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黄龙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龙县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延时电源、显示屏及宣传灯箱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龙县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延时电源、显示屏及宣传灯箱购置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2018-H-013 三、采购人名称:黄龙县人民医院 地 址:黄龙县中心西街 联系方式:133253118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黄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黄龙县中心街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11-8291453 五、采购内容:监控系统、延时电源、显示屏及宣传灯箱等 项目预算:80.443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放: 8-1、发放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8:00-12:00,14:3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放地点:黄龙县中心街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8-3、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14:30 9-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14:30 9-3、投标文件提交、谈判地点:黄龙县财政局1楼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 楠 联系方式:0911-8291453 黄龙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2日
来源:陕西黄龙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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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购置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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