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0日云南省玉溪第三中学于上午发布玉溪衡水实验中学2018年食堂及校园信息化设备、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0日
玉溪衡水实验中学2018年食堂及校园信息化设备、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条件 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玉溪第三中学的委托,就玉溪衡水实验中学2018年食堂及校园信息化设备、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CCG2018042H; 2.项目名称:玉溪衡水实验中学2018年食堂及校园信息化设备、窗帘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总预算¥3450000.00元,分A、B、C三个标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A包 | 食堂设备一批 | ¥2200000.00元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 2 | B包 | 学生宿舍窗帘一批 | ¥150000.00元 | 3 | C包 | 校园信息化设备一批 | ¥1100000.00元 |
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投标文件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投标。 5.资金来源:已落实,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玉溪三中两年内进行支付。 6.质保期:不少于1年; 7.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22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8.逾期违约金:为保证本项目设备2018年8月22日投入使用,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逾期违约金¥2000.00 元/天。 9.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的通知》([2017]-75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项目将进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阶段。本项目采购过程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具体电子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信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或销售;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和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保证主要设备质量和安全,电磁灶(或炉)、蒸饭车(或柜或箱)、冰箱(或冷柜)、开水器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和质量检测报告;消毒柜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B包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生产或经营窗帘、窗帘布或家居布制品;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C包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现场报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网上报名详见公告附件一信息): 1.现场报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07月09日至2018年07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A、C包¥1200.00元/标包; B包¥800.00 元,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A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和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提供2017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6)为保证主要设备质量和安全,电磁灶(或炉)、蒸饭车(或柜或箱)、冰箱(或冷柜)、开水器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原件(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消毒柜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B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C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提供2018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00时。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00时。 2.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玉溪第三中学 地址:玉溪市东风北路7号 联系人及电话:段老师,0877-2027038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魏家山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李师,0877-2668961 日期:2018 年07月09日
来源:云南云南省玉溪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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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玉溪 招标 设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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