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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0日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于下午发布大连市旅顺口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驻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0日

时间:2018-07-10 16: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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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4897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10日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于下午发布大连市旅顺口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驻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0日的信息
来源: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0日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于下午发布大连市旅顺口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驻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0日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的委托,对大连市旅顺口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驻场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C(FW)-036

二、招标内容:

污染源普查驻场、质量核查、质量评估与报告编制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7]4号)要求,编制旅顺口区污染源具体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和督导第三方普查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每周向旅顺口区环保局进行周调度、周报告,向大连市污普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提报的普查表进行复核和实地抽检(抽检率不低于5%);对照环统、收费、环保税、污染源监测等数据信息,对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指导普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普查机构进行整改;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完成普查档案建立等相关工作。

完成数据集中审核及数据库建立工作,按照质量核查要求完成旅顺口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审核和质量评估,完成数据审核评估工作报告,建立符合国家、省、市要求的普查数据库。

根据第三方普查机构提供的普查资料,绘制全区污染源排放状况图集、撰写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建立符合国家、省、市要求的普查数据库,确保通过国家、省、市对普查工作的质量评估。

中标方应完成普查数据及资料提报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反馈要求,组织入户普查第三方机构进行后续补充工作,按照国家、省市下达技术及时限要求,组织完成最终提报工作,完成普查补充工作报告。

中标方需对第三方普查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工作,应以严格考核、优质服务、科学工作、廉洁自律为基本考核原则;做到“四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三管”: 合同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 对于完成质量差、进度慢、影响污染源普查进度的机构应及时向旅顺口区环保局汇报。

中标方需完成旅顺环保局交代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沟通协调相关第三方入户调查机构如期上报相关材料,沟通协调委办局汇总相关材料以及打印、归档工作。

承接此包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保证每日(含周六、周日)最少4名工作人员在旅顺口区环保局驻场办公,并确定1名联络人。由旅顺口区普查办提供办公场地。办公用品、餐费、交通、安全问题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行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须对入户核查人员购置人身意外险。

本项目所有活动的一切数据和信息均属于旅顺口区污染源普查办所有,第三方机构有义务对所获得的数据保密,如有泄密,依法追究第三方机构的刑事责任,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全部工作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和安全生产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非企业组织;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截止2018年7月3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六、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人民币):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1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8月1日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1日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

地 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1号

电 话: 0411-86395398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2707229

传 真:0411-82717059(自动)电子邮箱:gszbdl@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  297356820408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人姓名:孙鹏  联系电话:0411-82707229

十四、保证金收取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296062755493(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11-62685948
来源: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环保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中标   大连   旅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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