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1日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于下午发布农业环境监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元素分析及农药残留筛查能力(二期)提升公开招标公告7月11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受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元素分析及农药残留筛查能力(二期)提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元素分析及农药残留筛查能力(二期)提升 项目编号:XM-0000036207180518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820318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联系方式:张国光820318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 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 1 | 进口 | 真空冷冻干燥机 | 1 | | BOD5自动测定仪 | 1 | 进口 | 震动筛分机 | 1 | 进口 | 全自动溶液配制仪 | 1 | | 电子天平 | 1 | 进口 | 食品放射性污染物测定仪 | 1 | 进口 | 红外测油仪 | 1 | | 数据处理工作站 | 1 | | 实验室家具 | 1 | | 实验室安全监控系统 | 1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三座81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圆山大酒店(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四楼第四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来源:北京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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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农业 西城区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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