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1日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于下午发布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8-2020年度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PE管材推荐供应商选定(重新招标)的的公开招标公告7月11日
为确保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有效的利用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书批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委托,就2018-2020年度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PE管材推荐供应商选定(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3家推荐供应商,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FYH030-WCSW[2018]-0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推荐期限 | 入围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2018-2020年度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PE管材推荐供应商选定 | 3年 | 通过招标选定3家供应单位 | 800 |
| 注:2020年后如有同类零星项目,将不再进行招投标,继续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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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 4、本次采购项目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招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过至2018年7月31日前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B1-501室 招标文件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给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单位法人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国家级化学(建筑)材料检测部门出具的PE管材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5、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下列账户内: 单位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530289331400015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1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5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1日14时00分在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5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进行。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联 系 人:陈科 联系电话:0579-82467257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健伟 联系电话:18867569058 传真:0579-8239325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2018年7月11日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需求.docx 16.1K
来源: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浙江 工程 中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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