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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采购扶贫物资通用复合肥-竞争性谈(2018)判公告7月11日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采购扶贫物资通用复合肥(项目编号:HNZK2018-6-11)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编号:HNZK2018-6-11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采购扶贫物资通用复合肥 2.2用途:扶贫物资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预算金额:700,000.00元 3.供应商准入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4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若供应商不是产品生产厂商的,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5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4.1发售文件时间:2018年7月11日-2018 年7月13日09:00-11:30,14:30-17:00; 4.2发售文件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三证副本以及提供2017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7日 15:00-15:30,逾期不再接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3谈判时间:2018年7月17日15:30(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6.采购人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 6.2采购人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791县道 6.3联系人:纪先生 6.4采购人电话及传真:0898-85802205 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7.2联系人:刘女士 7.3电话及传真:0898-66724984 7.4邮箱:3302308701@qq.com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来源: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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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谈判 乐东黎族自治县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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