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1日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上午发布晋城市沁水县游泳馆、梅杏剧院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招标公告7月1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游泳馆、梅杏剧院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实施方案已由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是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游泳馆、梅杏剧院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1.2招标编号:HAZB-ZC-FW-20180485 2.1.3建设规模: (1)沁水县游泳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游泳馆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2)沁水县梅杏剧院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梅杏剧院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1.4建设及运营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 2.1.5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1.6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2.1.7项目总投资估算33731.63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政府指定的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游泳馆、梅杏剧院两个子项目工程。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2.2.3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债务资金占总投资的80%。 2.2.4本项目设定的投标限价 折现率上限6.77%;合理利润率上限7.5%;年运营成本上限680万元/年;年使用者付费下限210万元/年。 3、社会资本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三部; 4.2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每日9时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文件时携带资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应委托资格预审时的被授权人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届时请社会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社会投资人代表出席。 7、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7.1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 7.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PPP综合信息网》。 9、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斌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511号 联系电话:0356-702248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烜郝晓刚李峻峰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电话:0351-2715181 传真:0351-2715140
来源:山西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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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太原 工程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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