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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连平县人(下午公告)民检察院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7月12日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6-148050-0004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6,4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7 月13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7 月20 日10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7 月20 日10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62-438800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62-432647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
| (三)采购人: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新城大道石龙桥头侧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来源:广东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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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询价 项目 竞争性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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