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3日宁明县文物管理所于下午发布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和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7月13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文物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和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和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18-G2-50002-DW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113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宁明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黄 工 0771-8621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1-7911372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9栋三单元2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中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承接范围必须具备:古文化遗址、近现代文物建筑(以上各类的岩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古遗址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实施类似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4.5014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来源:广西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崇左 友谊 连城 招标
上一篇: 2018年07月13日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于下午发布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开发软件应用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7月13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宁明县文物管理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