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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4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于上午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7月14日

时间:2018-07-14 05: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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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5770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14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于上午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7月14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4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于上午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7月14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YDGCDL】14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北起潮河北环路,南至经南十一路,绿化总面积282022㎡。

2.3 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潮河北环路-经南十一路段)绿化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苗木及设备采购、施工及质保期满后三年的管养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景观绿化建设和提升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填方量不少于40万m³),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植栽,园路、铺装,给排水,景观照明,驳岸处理,雕塑、景石、构筑物景观小品,导视系统,公厕、管理用房配套,自行车租赁点等相关配套。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绿化养护等级达到滨河国际新城园林绿化一级养护标准。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前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管养维护期为3年。

2.6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计划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先提交技术设计方案(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第二阶段为工程投标阶段。只有在第一阶段提供技术设计方案的单位方可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工程投标。

2.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施工和管养维护资质:企业营业执照须包括“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①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的可不提供)】;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和正在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④管养维护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管养维护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8年1月至今,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原件。各专业负责人在符合3.3.1条款的条件下可以兼任)。

3.3.3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2018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投标人具有 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预算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5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

3.4.2施工业绩: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5万㎡及以上的已完工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3.4.1、3.4.2中设计施工类总合同中绿化专项工程达到上述标准也予认可)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业绩提供时需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盈利能力,提供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函)。

3.6.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存在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3.6.3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3.5、3.6、3.7条款要求。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只有通过网上报名通过的报名单位才有资格参加下阶段廉洁资格审查,并在通过廉洁资格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 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  廉洁资格审查要求:

4.2.1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7  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递交4.2.2条款要求的资料,未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及廉洁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

4.2.2廉洁资格审查资料:

①申请书、廉洁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以上材料需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携带word文档电子版;

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资质证、职称证、近三个月社会统筹交费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近三个月社会统筹交费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图片须是JPG格式。

 以上第①、②项资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报送郑州高新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进行批量查询(注:电子版须分开扫描,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廉洁资格审查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门岗东侧大厅(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4.2.3 资格审查:廉洁资格审查结束,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廉洁资格审查结论报告,只有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通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可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技术方案时缴纳,售后不退。

5.3标书费收取:一阶段技术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在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405号  

联系人:朱国桢   

电  话: 0371-63317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施政杰、李葵苗

电  话:0371-53777553

传  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4_6688@163.com


来源: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郑州   项目   国际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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