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SCJ2018002-中(柒月)共汕头市委办公室高速商务彩印及胶装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7月16日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委办公室采购高速商务彩印及胶装系统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07-001-0014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委办公室采购高速商务彩印及胶装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3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高速商务彩印及胶装系统(详见谈判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3.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成交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报价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报价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报价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7 月16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22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7 月26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7 月26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裕 | 联系电话:0754-8827598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
| 联系人:黄世鹏 |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
| 传真:0754-88179795 | 邮编:515041 |
| (三)采购人: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 |
| 传真:0754-88271027 | 邮编:51503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来源:广东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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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汕头 询价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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