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6日莆田市信息中心于下午发布莆田市信息中心莆田市雪亮工程大数据战略一期项目(暨重大活动安保视频立体防范体系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6日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雪亮工程大数据战略一期项目(暨重大活动安保视频立体防范体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莆田市雪亮工程大数据战略一期项目(暨重大活动安保视频立体防范体系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0]PTHS[GK]2018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金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信息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249号 联系方式:徐工 18559339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金 0594-221139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莆田市雪亮工程大数据战略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 否 | 1(项) | 14859600 | | 14859600 | 297192 | 2 | 2-1 | 市局视频联网服务器虚拟化平台扩容及运维 | 否 | 1(项) | 1486000 | | | 1486000 | 29720 | 3 | 3-1 | 市局视频共享平台第四期扩容及视频联网UPS扩容 | 否 | 1(项) | 2837200 | | 2837200 | 56744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包:2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包:3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8.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9:32 至 2018年08月06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7.155.99.14:9090/(莆田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27.155.99.14:9090/(莆田市政府采购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福建莆田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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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备 视频 工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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