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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6日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上午发布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6日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NYC2018-0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大伟 项目联系电话:024-526809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大伟 024-52680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丹 024-56622560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为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限价:贰佰捌拾贰万伍仟伍佰陆拾伍元玖角陆分(2825565.96元) 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2.招标范围: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3.工 期: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 4.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建造师资质要求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2.55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午10时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携带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规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友诚招投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辽宁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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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辽宁 资格 抚顺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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