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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6日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于上午发布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16日

时间:2018-07-16 09: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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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5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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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6日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于上午发布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16日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18-07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李子光 18143054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18151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7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造价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勘察;

二标段: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设计;

三标段: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造价机构选择;

四标段: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勘察工作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完成长春市二道区公共厕所革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

内容;

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配合财政评审造价咨询工作;

 四标段: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周期:

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

造价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本次招标四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本次招标4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6日至20187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9)外省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一、三标段招标文件分别为每套售价500元,二、四标段招标文件分别为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6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现场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子光

联系电话:18143054315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4658564

2018年7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3本次招标四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3.5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1本次招标4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吉林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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