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教育系统单位教职工班车租赁采购项目(包件5)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提供的车辆数、驾驶员人数应不少于相应包件中的规定数17。5、提供的车辆应具备保险三项: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6、提供的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7、提供的驾驶员应具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教育系统单位教职工班车租赁采购项目(包件5)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3-290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z886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5313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313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合格的投标人证明)。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16 09:00:00至2018-07-2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8年 7 月 16 日至2018-7 - 23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已上传的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1304室,进行现场验证,逾期验证的将不予受理;标书费1000元/本。注:以上携带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8 11: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08 11: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13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纸质投标文件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奉贤区教育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1307室 | | | 邮编:201400 | 邮编:201400 | | | 联系人:何老师 | 联系人:肖耶 | | | 电话:18939966382 | 电话:18701999377 | | | 传真:/ | 传真:65878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