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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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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电子证据实验室建设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CYCG201800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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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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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1 | 电子证据实验室建设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0.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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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8年7月17日9时0分至2018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
| 3.方式: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
| 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供应商于开标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0分至2018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开标室1)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
|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195号(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
| 联系人:胡静(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
| 联系方式:83012228(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
| 2.代理机构:青岛聚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城阳县(区、市)流亭街道(路、乡、镇)凤岗路27号(村)门头 |
| 联系人:高超 |
| 联系方式:0532-6773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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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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