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莱芜高新区无人机、投影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 联系电话:0634-886711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高新区凤凰路47号城市规划馆3楼 联系电话:0634-5870808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无人机、投影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包 | 货物服务 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无 | 无人机、投影仪 | 1套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所需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5万元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莱芜高新区凤凰路47号城市规划馆3楼) 3.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先访问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iwu.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竞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至今区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注:(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审查结果为准。 (2)供应商须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企业办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流程:㈠、打开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企业系统登录”;㈡、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完善企业资料,上传企业资质原件;㈢、携带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企业诚信库入库办事指南”)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3室)进行现场审核;㈣、完成企业入库资格审核后,可以自行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也可由代理机构协助打印报名回执单,如有疑问请致电0634-6213300。 (3)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4.售价: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634-5870808 电子邮箱:sdjs5870808@163.com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