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青岛市市北区智慧城区(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SBCG2018000081)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青岛市市北区智慧城区(一期)PPP项目已批准建设,并通过财政部门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 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采购人)为青岛市市北区智慧城区(一期)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并以 青北政字[2017]602号、青北政字【2018】1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位于青岛中央商务区范围内,南起延吉路?山东路?海泊路?文化公园?温州路?重庆南路?清江路?哈尔滨路?南京路?辽源路?东至福州路围合范围(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2.2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大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平台作为青岛市市北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大数据资源中心、大数据采集中心、大数据培训中心、数据研究中心、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和大数据交付中心六大功能板块。(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3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 2.4建设进度:20年,其中,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19.5年。 2.5运作方式:采取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DFBOT)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 2.6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即由政府直接付费购买服务,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服务费回收投资运营成本及获得合理回报。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采取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DFBOT)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平台公司(青岛四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市北区政府授权实施机构签订《青岛市市北区智慧城区(一期)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并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运营维护权及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市北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45000万元,项目公司股权由社会资本出资40500万元,占90%的股权;政府平台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10%的股权。在本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可以委托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大数据资源服务平台的具体建设与运营维护。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1.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认定的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且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4.1.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4.2财务要求 4.2.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6000万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具有即可) 4.2.2 2016 年末,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具有即可) 4.2.3最近连续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数据运营服务、云计算服务、系统集成或智能化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一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建设任务的一方满足该项要求) 4.4信誉要求 4.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2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4.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4.4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4.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以上各项要求)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4.5.5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5.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署联合体协议,规定各方权利与义务; 4.5.5.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5.5.3联合体成员中一家为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 2018 年 5 月23日09时 00 分起至 2018年 5 月29日16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1208室。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报名并购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 年 6 月13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市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第 1开标室。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注意事项: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并成功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说明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 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58 号新凯达大厦18层 联 系 人:安洲 电 话: 0532- 82038850 10.2代理机构: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2号楼12层 电子信箱: qdqzdl@163.com 联 系 人: 颜锋 王鹏 电 话: 0532-68895825 传 真: 0532-68895819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710 1983 7100 5102 2377 发布时间: 2018 年 5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