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市政道路修缮工程(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及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颁发的综合养护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市政道路修缮工程(二期) 2、招标编号:jsfscg18-43339等(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43339003,16-18-43340005,16-18-43355005,16-18-433560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人行道修缮。对临潮街、隆安路(蒙山路-杭州湾大道)两侧现状人行道、侧平石等进行修复;2.道路修缮。对老凤山路(卫五北路-环江路)、金二东路(卫三路-北随塘河路)道路路面、人行道等实施修缮,与工程同步开展侧石更新、雨水口提升、标志标线回复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金山区 6、交付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5308300.00元(国库资金:5308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不采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上海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上海市住宅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公告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松南支路49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31号 | | | 邮编:200540 | 邮编:200540 | | | 联系人:徐正昊 | 联系人:宋云鹰 | | | 电话:13774430089 | 电话:37901065 | | | 传真:- | 传真:37901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