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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0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7月20日

时间:2018-07-20 13: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7398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20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7月20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0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7月20日

受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2]FJGC[GK]2018007-1、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122]FJGC[GK]2018007-1

2、项目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批)3000000
30000006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7-20 12: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8-06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3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8-13 09:30,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联系人姓名: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2213820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电话:0591-8339330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7-20





来源:福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福建   设备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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