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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0日红河县教育局于下午发布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 招标公告7月20日

时间:2018-07-20 13: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红河县教育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7390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红河县教育局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20日红河县教育局于下午发布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 招标公告7月20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红河县教育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红河县教育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0日红河县教育局于下午发布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 招标公告7月20日

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TT【分】2018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已由红河县财政局批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县教育局”,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县教育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规模:

2.1采购预算资金:197222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有粮油类、肉禽类、应季生鲜蔬菜类、乳制品类、调味调料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2.3供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统一供货。

2.4供货方式: 根据招标人通知,供应商配送方式为城区一周不少于三次,农村学校一周不少于二次(详见配送清单),供应商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时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5供货服务期:

2.5.1.采购配送期限要求:服务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2.5.2.由试点学校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配送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根据测评和考核结果按年签订,红河县教育局及学校可根据年度测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续签或终止采购配送合同(具体测评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2.6付款方式:每月月底前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采购物资款,供应商应出具正规发票。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3.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至少包含有粮油、副食品、生鲜果蔬等的经营项目。具有本次采购配送项目所需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竞标企业中标后在红河县须设立一个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在红河县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且配送中心点面积不得低于2500平方米,提供租赁合同或书面承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5-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2017年新注册的供应商应提供注册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3.5拟投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红河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截止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加密投标文件的光盘,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红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教育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1号路(红河县一中旁)

联系人:朱培周

电话:1512617099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风尚国际一期凯旋堡B453号商铺

联 系 人:刘思涛

电 话:18387363699

2018年07月20日


来源:云南红河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云南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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