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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23日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于下午发布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23日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JLJYZB20180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书记 项目联系电话:135043750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 联系方式:刘书记13504375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13644374526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ZB20180702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已由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村民大会确定,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围墙及挡土墙工程 2.2 招标范围:围墙及挡土墙等工程施工 2.3 工程预算:15.6022万元 2.4工程地点: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8月 23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9月 11日,总工期 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7日13:30时,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 联系人: 刘书记 电 话: 135043750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6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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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灯塔 西安 工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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