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3日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于上午发布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绥滨镇胜利村村内围栏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23日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滨镇胜利村村内围栏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绥滨镇胜利村村内围栏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DYZB(G)-公-2018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址:绥滨县 联系方式:梁先生0468-7867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绥滨镇胜利村村内围栏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绥滨镇胜利村村内围栏施工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G)-公-2018064;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1,018,903.57元; 2.4 采购内容:绥滨镇胜利村村内新建围栏9800延长米、金属网栏11231.76平方米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6 建设地点:绥滨镇胜利村;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6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1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现场踏查(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质疑及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 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绥滨县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468-786769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传真: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2018年07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6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3.1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现场踏查(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质疑及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8903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来源:黑龙江绥滨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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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绥滨 安全生产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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