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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3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7月23日

时间:2018-07-23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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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7797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安徽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23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7月23日的信息
来源:安徽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3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7月23日

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czcg201807-221

项目名称

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地点

滁州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标包数

1标包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项目必须涵盖所列普查内容污染物因子(表一中所列项目),不得外包。具备完成污普现场勘察、监测任务的场地、设备、人员等能力要求;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检测类项目的业绩、经验的有效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必须有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章),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非公开招标项目需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代替中标通知书(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6、与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没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7、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0、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11、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

投资估算价约300万元。

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300万元。

服务期

详见交易文件。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3日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  息  内  容

采购需求:滁州市污染源普查现场检测及检测报告编制。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支付方式

详见交易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1)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帐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669

(2)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34001739008052504778-144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进入企业备案系统下载。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4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8年7月30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招标人将在2018年7月31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6.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8.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9.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8..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12、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3、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招标单位: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方春青、陈彩霞、王志宏

联系电话:0550-3065539  联系电话:0550-3083100、13721000765、15395502612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来源:安徽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资格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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