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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23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的闽江农贸市场整体向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7月23日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的闽江农贸市场整体向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的闽江农贸市场整体向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HCFW-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701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黄主任0451-872363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0451-5170166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闽江农贸市场整体向外招租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定资格条件: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没有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在同等价位下,本村村民优先(提供有效身份证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拉林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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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浙江 资格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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